中共漳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在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中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漳劳组〔2010〕6号
各党支部(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全面加强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转发〈关于在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漳委办〔2010〕60号)和市直机关党工委《关于在市直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漳委工〔2010〕15号)的精神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各党支部和共产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现结合我局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
在党支部和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是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客观要求,也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各党支部(总支)和广大党员要从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加快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和服务“海西建设、漳州先行”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积极投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八届七次全会、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和在福建、在漳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漳州先行、我走前头”为主题,以切实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方向,以“能力建设年”为载体,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其他经常性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科学发展有新作为,促进社会和谐有新进展,服务人民群众有新成效,加强基层组织有新进步,为加快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和服务“海西建设、漳州先行”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总体要求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围绕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以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实施系统带动、加强上下联动,深化“重在提请、主动服务”,引导机关工作人员形成重发展、重为民、重责任的风气,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服务效能,推动机关党建继续走前头,在优化发展环境、服务先行先试、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做出新的成绩。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科学发展主题来谋划和推动创先争优活动;要立足实际、务求实效,确保活动取得扎扎实实、富有特色的效果;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推进工作理念、思路、方法和制度创新;要加强联动、整体推进,形成党支部创先争优相互促进、整体提高的工作格局。创先争优活动要着力于推动科学发展。就是要求党支部和党员围绕“能力建设年”总体目标,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劳动保障工作规划,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领干部职工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在推动科学发展上走前头。各党支部(总支)忠诚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决策部署,以及本单位科学发展的规划举措,充分发挥组织者、实践者、推动者的作用;党员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领广大干部职工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成为改革发展的先锋、履职尽责的模范、乐于奉献的表率。
(二)在促进社会和谐上走前头。健全社情民意反映沟通机制,主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急难险重任务和重大突发事件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勇于担当、敢于负责;有针对性地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促进机关人和、事谐、气正。
(三)在服务人民群众上走前头。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大力弘扬谷文昌精神,切实加强思想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坚持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从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认真解决好关系群众的利益问题,在服务群众中发挥带头、推动、督促、保证作用。
(四)在加强基层组织上走前头。优化组织设置,创新工作模式,改进活动方式,积极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大力发展党内民主,不断增强机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加强党务干部队伍特别是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队伍建设,提高基层组织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健全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工作机制,激发机关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经济社会建设的内在动力。
三、主要内容
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党支部、争做“五个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要坚持持续提升、解决问题、注重实效。
(一)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做到“五个好”,争当科学发展先锋队。
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组织负责人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善于做深入细致思想政治工作,得到党员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的学习、教育、管理制度健全,学习培训制度、流动党员“双向管理”制度有效落实,发展党员工作成效明显,党员队伍结构合理;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工作机制好。党组织工作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基层党组织与群众自治组织关系协调,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健全完善,基层事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四是工作业绩好。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党员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持续提高,社会治安良好,群众安居乐业。
五是群众反映好。党员干部尊重群众、爱护群众,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工作措施符合群众意愿,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群众满意;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二)争做“五个带头”优秀共产党员。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努力做到“五个带头”,争做创先争优排头兵。
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投身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自觉弘扬谷文昌精神,党性观念坚强,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新知识新技能,学习能力明显提高,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创新创业的模范标兵。
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和实践力,勇于承担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主动联系和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
四是带头遵纪守法。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到清正廉洁。
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四、推进措施
各党支部(总支)要从实际出发,围绕“强化能力建设、优化服务质量”这一主题,通过以下方式,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一)公开承诺。各党支部(总支)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党员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并以公开栏、宣传栏等方式向群众公布,听取群众意见,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二)载体推动。从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党员参加、有利于活动取得实效为原则,围绕本部门本单位的中心任务和党员岗位特点,针对当前最需要党组织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问题,精心设计目标看得见、工作能落实、党员好参加的活动载体,引导基层党组织履职尽责创先进,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
(三)典型引路。注意挖掘、总结、提升老的先进典型,发现、培育、推广新的先进典型,特别要注意选树身边的典型,使党员干部感到可亲可近、可学可比,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要按照局党组关于开展向翟永学同志学习的决定,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翟永学同志的先进事迹,学习他高度自觉的党性观念,学习他真心为民的可贵品质,学习他敬业奉献的进取精神。
(四)领导讲评。各级党组织都要适时组织讲评工作,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适时对主管和分管部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讲评,实事求是肯定成绩,指出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结合开展机关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实施系统带动、促进上下联动,形成共同推动。
(五)群众评议。局机关党委组织对各党支部、各党支部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采取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等方式,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评议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要重视党员、群众评议情况的反馈与应用。
(六)评选表彰。局机关党委组织对各党支部、各党支部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在此基础上,适时评选表彰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评选条件和拟表彰对象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
五、方法步骤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从2010年7月开始到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广泛发动,安排部署。从2010年7月底前。主要抓好三项工作:
1、动员部署。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做好宣传发动。
2、制定活动方案。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对党组织和党员参加活动提出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党员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并把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纳入其中,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进行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3、组织学习。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在科学发展观总结大会、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会重要讲话精神和相关文件,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市委有关创先争优活动要求,强化认识,积极投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
第二阶段:全面争创,扎实推进。从2010年8月到2011年6月底,重点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开展系列活动。结合实际开展“六项活动”:
1、“党性教育”活动。充分发挥红色教育资源作用,采取重温入党誓词、回顾党的成就、学习党史、学习党的方针政策、领导干部讲党课、知识竞赛等形式,对党员普遍进行党性教育。各级党组织要在2010年7月,相对集中时间,组织党员进行一次党性分析,在职党员应撰写党性分析报告,并组织群众对党员进行评议。
2、“岗位奉献”活动。对广大党员开展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开展演讲比赛、岗位练兵、工作创新等活动,努力提升工作水平和业务技能,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本职岗位上创一流业绩。
3、“组织创新”活动。强化基层组织功能,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加强各级党组织班子、阵地、活动、制度和保障的规范化建设,切实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基础工程,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完善考核、评议制度,健全党领导的基层民主自治机制,推进党建工作创新。
4、“服务群众”活动。各级党组织要根据自身职责和特点,确定相关活动内容,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结对帮扶、走访慰问等活动,深入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5、“亮牌示范”活动。有计划地确立一批党员示范岗位,通过组织佩戴党徽、悬挂党旗、亮牌示范工作等形式,把党员身份亮出来,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6、文明科(股)室评选活动。每年开展“四优文明科(股)室”评选活动。结合各科(股)室职能特点,从作风优良、服务优质、环境优美、业绩优异四个方面进行评比。通过检查评比,推动党组织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
第三阶段:对照标准,全面提升。从 2011 年7月到 2012 年6月底。以“创一流业绩,为党旗争辉”为主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主要抓好三项工作:
1、树立先进典型。以受表彰的对象为重点,采取先进典型报告会、组织到示范点观摩学习等形式,扩大典型影响力。2011年“七一”前,局机关党委将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书记,并从中遴选部分先进单位和个人向市直机关工委推荐表彰。2012年“七一”前后,遴选、推荐一批市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
2、搞好对照检查。所有党组织和党员都要对照先进典型,对照工作标准,查找自身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制定跟进、赶超的具体措施,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3、实施全面提升。对照创先争优标准,着眼全面提升,使“五个好”党组织和“五个带头”党员比例大幅提升,全面提高工作水平。
第四阶段:系统总结,完善机制。从 2012 年7月到党的十八大召开。重点抓好四项工作:
1、展示成果。通过举办创先争优活动图片展、理论成果交流会等形式,全面回顾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集中展示活动成果,特别要展示通过活动促进科学发展的成果。
2、搞好总结。要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全面总结,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3、考核评议。上级党组织要对下级党组织,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党员、群众对自身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评议。
4、完善机制。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六、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党支部(总支)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创先争优活动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局党组成立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党委办。领导小组成员要建立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加强指导,推动工作。各党支部负责本支部的创先争优活动。
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育萍
副组长:刘新满、游亚莲、毕研伟、朱云龙、杨火旺、沈志坚
成 员:许振宇、林文川、梁益民、郭建昌、陈坤福、李伟鹏、范学宁、詹百灵、王振裕
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王振裕
成员:李春燕、李兰芳、刘玉岩
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联系点
刘育萍、许振宇:联系局机关党支部
游亚莲、林文川、梁益民、郭建昌:联系机关社保中心、劳动社保中心和农村社保中心党支部
毕研伟、李伟鹏、王振裕:联系监察支队、局老干部党支部
朱云龙:联系市行政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服务窗口
杨火旺、范学宁、詹百灵:联系一技校党总支,就业培训中心、二技校党支部
沈志坚、陈坤福:联系医保中心党支部
(二)紧密联系实际。各党支部(党总支)要始终紧扣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这个工作大局,牢牢抓住各自职责任务和岗位特点,精心设计切合实际、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找准开展活动的着力点,使目标看得见、工作能落实、党员好参加。通过充实的活动内容、多样的活动形式,使党组织开展活动更有针对性、党员参加活动更有积极性,保证创先争优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三)加强督查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活动的督查工作,要经常督查,了解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指导活动健康开展。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及时建议局党组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整改意见。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党支部要搞好创先争优活动的宣传和动员,及时总结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探索深化活动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并采取有效形式进行大力宣传,为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党支部要将本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计划安排和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支部要确定专人负责报送活动信息,每周一下午下班前按时报送前一周专报信息,主要内容包括:活动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工作建议及下周工作打算;11月底前,报送开展“漳州先行,我走前头”的创先争优活动的阶段性情况小结。
二0一0年七月二十一日
抄送:省人力资源保障厅机关党委,市直党工委,局党组成员。
漳州市劳动保障局机关党委办公室 2010年7月2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