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情况统计表》的通知
漳劳委〔2011〕2号
各党支部(党总支):
接市直创先办通知,请各党支部(党总支)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按照局党组《漳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实施方案》(漳劳组〔2011〕2号)的要求,认真做好领导点评工作,并于1月18日前上报《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情况统计表》。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
1、《关于普遍开展领导干部点评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闽创先办〔2010〕9号)
2、《转发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认真做好领导点评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闽创先发〔2010〕3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