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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对特困人员送温暖慰问活动方案
索引号: ZZ00354-0702-2011-00029  发布机构: 漳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11-11-07  文 号: 漳劳社〔2011〕237号

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对特困人员送温暖慰问活动方案

漳劳社〔2011〕237号
各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送温暖慰问活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体现党和政府对群众生活的关心,密切党群关系,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进千家万户,保证全市困难职工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两节”期间,通过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送温暖慰问活动,使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维护社会稳定。
  二、对象和范围
  (一)停产半年以上或已进入关闭破产程序的国有、集体困难企业及其剥离出来的困难劳服企业等经济实体;
  (二)企业特困职工;
  (三)已进行失业登记的特困失业人员。
  上述特困职工和特困失业人员是指本人及家庭因病、因灾、因家庭成员变故、夫妻双下岗以及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当前生活状况属于本地区、本单位的特别困难人员(家庭人均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
  三、活动时间
  全市送温暖慰问活动,从2012年1月开始,至2012年2月6日(元宵节)结束。具体活动时间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安排。
   四、活动内容
  “两节”送温暖慰问活动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从发文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
  1、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筹集慰问资金。
  2、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和企业对本级、本部门困难人员进行走访摸底,并按照本方案要求,确定拟慰问的企业和人员名单,及时报送申报材料。
  3、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和企业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地区、本部门2012年“两节”期间的送温暖慰问活动方案。
  第二阶段:宣传阶段(2012年12月15日至2012年12月31日)
  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送温暖慰问活动的意义,大力宣传送温暖活动中涌现出的感人事例和历年送温暖活动所取得的成效,不断掀起送温暖活动的高潮,推动全社会形成关心帮助困难职工的良好氛围。
  第三阶段:慰问阶段(2012年1月1日至1月22日)
  (一)开展慰问活动
  1、全面走访慰问。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和企业要集中人力物力,深入特困职工家庭,关心职工疾苦,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2、多种形式帮扶。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和企业要针对特困职工的不同困难程度、不同致困原因、不同帮扶需求等情况,采取“送政策、送岗位、送培训、送物资、送资金”等多种形式,实施有针对性地帮扶,做到区别情况、分类帮扶、注重实效。
  (二)开展为进城务工人员送温暖系列活动
  1、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劳动报酬权。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信箱,及时受理进城务工人员欠薪投诉,做到有诉必理,有理必果,确保进城务工人员春节前拿到应得工资,安心过好新年。
  2、各级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广泛开展活动。有条件的地区、企业,可为外来漳务工人员联系开辟返乡专列,解决返乡车票、交通工具等问题。还可以对未返乡的务工人员组织开展看一场电影、开一次座谈会、吃一顿年夜饭、发一张爱心电话卡、发一套维权手册等一系列送温暖活动,使留在我市过年的进城务工人员体会到如家般的温暖。
  3、继续开展“春风行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积极开展企业用工需求和返乡农民工就业需求摸查工作,为节后提供服务做好准备。春节过后,在市外来漳务工人员入漳高峰期要继续深入开展“春风行动”,通过春风送岗位、发放“春风卡”、召开业主座谈会等,做好就业服务工作,让市外来漳务工人员尽快实现就业。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2012年1月22日至2月6日)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和企业对本地区、本部门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情况、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及时进行总结,并于2012年2月6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科,市局将汇总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资金安排
  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尽快与当地财政部门协调,提前安排落实慰问资金。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和企业在送温暖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原则,规范程序、加强监督,确保送温暖资金真正用于困难企业和特困人员。
  六、具体要求
  1、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于2011年11月18日前,将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两节”期间送温暖工程统计表(附件3)上报市局汇总,同时,要提前调查摸底,将拟慰问的企业和人员名单进行造册备查。
  2、市直相关部门务必于2011年12月12日前将《市直部门特困企业和特困人员类别统计表》(附件1)和《困难企业特困职工和失业人员生活状况一览表》(附件2)一式一份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科。
  3、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在送温暖活动过程中,要做到深入基层,轻车简从,简化接待。
  4、省、市赴各地开展送温暖活动的人员和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颜红莲 联系电话:2024423
  附件:
                               二○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主题词:2012 元旦春节 送温暖 慰问 通知
抄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市政府办,市财政局
 漳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1年11月7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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