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许春富同志退休的批复
漳劳社〔2011〕242号
漳州市就业和培训管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许春富同志退休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许春富同志按时退休,请你中心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许春富同志的退休手续。
特此批复。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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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退休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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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人事局,市编办,市机关保,市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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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1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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