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劳社[2008] 161号
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招商局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市直有关企业:
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部署,我市从2000年开始建立劳动力市场工种指导价位发布制度,这几年执行情况效果良好,为我市劳动就业和再就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了参考依据。我局对2008年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调查进一步扩大,增加了与劳动力市场密切相关的一些通用工种(职位),现将2008年度漳州市劳动力市场180个工种(职位)工资指导价位予以公布。请充分利用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机构及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使企业和劳动者了解已公布的劳动力市场工种(职位)工资指导价位,促进稳定协调劳动关系的建立。
附件:
1、2008年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有关情况的说明
2、2008年漳州市部分工种(职位)工资指导价位
漳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八年七月十五日
抄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一:
关于发布2008年漳州市劳动力市场
部分工种工资指导价位有关情况的说明
1、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有利于政府劳动工资管理部门的职能转变,由直接的行政管理转为充分利用劳动力市场价位信号指导企业合理进行工资分配,为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和各类人员的工资关系,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谈判提供重要依据,有利于促进劳动力市场形成合理的价格水平,为劳动力供求双方协商确定工资水平提供客观的市场参考标准,使劳动力价格机制与劳动力供求机制紧密结合,构建完整的劳动力市场体系。
2、2008年劳动力市场部分工种(职位)工资指导价位,采取广泛调查的办法,对漳州市范围内不同经济类型、不同经济效益的生产经营正常,工资分配制度较健全的483家企业的206个工种进行分析、汇总、修正,最后确定180个我市劳动力市场较为通用的工种(职位),予以公布。
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使用本资料时,应注意以下三点:
(1)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是政府向社会公布的一种劳动力工资价格信息,可以作为企业招工、招聘和劳动者求职时确定工资标准的参考信息,也可作为企业进行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水平的参考依据。它具有指导服务性,不具有行政指令性。
(2)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水平分为高位数、中位数、低位数,企业参考时,应根据经济效益情况合理选择。一般情况下,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参考高位数,经济效益一般的企业可参考中位数,经济效益差的企业可参考低位数。并参考职工技术水平和职业资格证书来确定工资价位。但是企业确定的工资价位不能低于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3)本次发布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实施时间为发布之日至2009年新发布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之日止。
附件二:请到下载专区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