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年第 (5) 期 总第 5 期
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2008年 7 月 31日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应用软件开发工作即将启动
日前,经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协商,决定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信息管理系统纳入省金保工程统一规划和建设,其中信息管理系统应用软件开发费用从省级金保工程建设资金中统筹考虑。
为落实《福建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方案》中应用软件建设问题,近日,省劳动保障厅信息中心与省农保管理中心,拟写《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信息管理系统业务软件采购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信息管理系统财务软件采购方案》,分别就业务和财务软件采购的组织领导、经费预算、采购方式、采购程序、时间安排等重要事项作了规划。至此,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完成,应用软件的开发工作将于近期启动。
南平市建立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闽政办〔2008〕28号文件,切实加强对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政策指导, 6月2日,南平市人民政府建立了由市农办、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公安局、民政局、人口计生委、审计局、统计局、残联等单位组成的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劳动保障局魏建忠局长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1位负责同志为组成人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叶燕槐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1位干部为联络员。规定了联席会议职责和议事规则,以确保全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晋江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晋江市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暂行办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2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008]28号)等文件精神,晋江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了《晋江市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4月17日,晋江市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之前已开展试点的《晋江市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同时停止执行。
上杭县劳动保障局召开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座谈会
《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综〔2008〕177号)出台后,上杭县劳动保障局随即举办了政策培训班,7月22~23日,又召开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座谈会,就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与部分村书记、村主任以及劳动保障协理员进行座谈。
长汀县成立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着手开展被征地农民有关情况调查摸底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闽政办[2008]28号)和《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开展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龙政办电[2008]96号)等文件精神, 2008年6月2日,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有关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汀政办〔2008〕113号),成立了“长汀县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林旭任组长,县府办、县劳动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 县农业局、县农办、县公安局、县统计局主要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府办副主任陈开荣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两个工作小组,由劳动保障、国土资源各抽调2人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立即着手开展被征地农民有关情况调查摸底。
报送:李川副省长
抄送:部农保司、部社保中心,省政府办公厅,各市、县人民政府,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