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6)期 总第6期
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2008年8月4日
我省上杭县、延平区入选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工作重点联系市县
7月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下发《关于确定全国农村养老保险经办工作重点联系市县的通知》(社保中心函[2008]22号),正式确定57个市县为全国农村养老保险经办工作重点联系市县,我省上杭县、延平区入选。
《通知》要求:一要认真抓好农村养老保险经办队伍建设;二要积极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试点;三要认真总结交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试点工作的经验。原则上各重点联系市县应每季度向部中心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做法和有关意见建议,部中心也将适时召开会议进行经验交流和研讨,并定期通报工作情况。
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召开“做好惠民政策与计划生育奖励
优惠政策的衔接”情况通报会
7月31日上午,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召开“做好惠民政策与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衔接”情况通报会,省直有关部门参加会议。省劳动保障厅江作梁副厅长汇报了近年来我省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以及农村计生对象享受社会保障等情况。
光泽县出台贯彻闽政办〔2008〕28号文件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008]28号),光泽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加强政策研究,于6月22日出台了贯彻闽政办〔2008〕28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光政综〔2008〕106号),该意见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三明市劳动保障局召开三场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008]28号)的要求,三明市劳动保障局起草了《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在征求12个县(市、区)劳动保障局意见的基础上,近期又相继召开了三场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讨论修改实施意见。6月16日,市劳动保障局陈欢副局长召集梅列、三元两区的劳动保障局局长、农保管理中心主任进行座谈。6月23日,市劳动保障局陈欢副局长组织人员赴永安市调研,与永安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分管局长和农保中心主任进行了座谈。7月8日,市劳动保障局养老保险科组织人员到沙县调研,与沙县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和农业局的负责人座谈。
建阳市建立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建阳市人民政府建立了由市农办、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公安局、民政局、人口计生局、审计局、统计局、残联等单位组成的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市劳动保障局熊建国局长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1位负责同志为组成人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邵红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1位干部为联络员。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加强沟通协调,贯彻落实闽政办〔2008〕28号文件,做好本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
报送:李川副省长
抄送:部农保司,部社保中心,省政府办公厅,各市、县人民政府,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