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市区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基本医药需求,市劳动保障局对申请医保定点的零售药店进行了资格认定审查。通过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和现场评估,现将初审基本合格的6家药店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药店的定点资格有异议,可直接向市劳动保障局纪检监察室和保险科举报。举报可来人、来电或来信反映情况,举报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举报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确切的联系方式,以便查结后回复。
公示时间:2008年10月23日-10月29日;
受理电话:2027881(局纪检监察室)
2024414(局保险科)
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医保定点初审基本合格零售药店名单
序号 申请药店名称 法人代表 药店地址
1 漳州大通医药商场利宾大药房 颜建德 芗城区胜利西路1号
2 漳州大通医药商场百草堂药房 颜建德 芗城区东南商贸城文华园菜市场沿街14号
3 漳州大通医药商场德盛药行 颜建德 龙文区荣昌花园厚泽苑5幢A12号
4 芗城区鸿湖堂药店 戴上坤 天宝镇蕉芗路8-10号
5 芗城达香堂药店 陈志达 胜利西路12号之06、07
6 聚善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康裕分店 林雅玲 芗城区瑞京路184号
漳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